省工商联执委、青海兆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学礼
编者按: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家学法”活动走深走实,全面打造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商素养和依法治企能力的强劲引擎,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激活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在打造“高地”,建设“四地”进程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工商联陆续推送“企业家说法”内容,全面提升企业家尊法学法守法意识和能力水平,努力营造“企业家学法”活动良好氛围。请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借鉴学习。
欢迎大家来到我的学习栏目“言之有礼”,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企业家学法知法守法的一些心得。
公正的人就是遵守法律的人。——苏格拉底
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最野蛮的兽类。——柏拉图
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要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良法之治、普遍服从)——亚里士多德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沈家本(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先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公有制企业也好,非公有制企业也好,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法律底线不能破,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等违法的事情坚决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质次价高的亏心事坚决不做。”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3月4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
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守法经营是底线之规,“民无信则不立、商不信则不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获得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企业管理者不知法并不是因为文化素养低,而是主观上觉得法律的用处不大,没有加以重视!所以说,企业管理者必须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习惯性的法治思维。
清华大学魏杰教授告诫说:“企业家们在开展事业的时候,一定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这应该成为他们干事创业的根本原则。走不通的路不要走,宁可回头也不要去触及法律”。
不知法、不懂法的企业管理者,就像瞎子,触了红线都不知道。据统计,哈弗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有三分之一当上了跨国公司的总裁或高级副总裁,因为他们都依靠法律来规范和维系企业的运营。只有知法懂法的人才能让企业在法治化环境中健康、持续的发展。为了满足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适度的“知法、守法和用法”,是企业管理者应有的法治素养。
一是知法,无须精通。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对法律的了解也不必面面俱到。掌握法治的框架,熟谙法律的精神,明确各门法律所指的物件,对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线要有清楚的了解,其他事情可由法律专家为企业服务。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管理者首先要做到知法,否则守法和用法就无从谈起!
二是守法,切勿教条。知法不等于懂法,甚至有的人越是知法越是不守法。因为完全不知法,还怀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处处谨慎。一旦了解了一些法律,由于没有很好地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往往容易对法律产生失望的情绪,或觉得钻法律的空子“其利无穷”。
三是用法,不可意气用事。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企业管理者当然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当企业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更应该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企业权益。
但是,维护是有成本的,企业管理者肩负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计算成本和收益是每一位负责任的企业管理者的基本职责,即使在维护权利的时候也不能忘却这一点。“和气生财”其实正是和谐社会的原始体现。
总之,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依法进行,才能更加规范,更有效益,也更有利于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争议产生诉讼,在诉讼中当然应该是违约、违法者承担责任,守约、守法者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企业在日常的运作当中,必须重合同、守信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使企业事务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高效执行,才能做到既有效率又确保财产安全,法律为企业执行的优质高效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保障。让我们一起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为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