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心声 | 李青:积极支持我省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来源: 本站 发布日期: 2024-01-24 03:16:18 浏览次数: 作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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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秘书长,省工商联主席 李 青


民营企业作为我省经济社会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参与湿地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省12.6万户民营企业中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创新、研发的民营企业达2.5万余户,约占全省企业总量的20%,提供生态湿地保护、治理、评估、修复等技术的民营企业有2000余家。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湿地保护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开拓者和积极探索者。但在调研中也看到,目前我省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审批难。在申请环境工程资质方面,我省管理部门大多按照建筑业标准对环保业进行审批,而实际中环保工程企业是用技术及管理经验来指导、统筹各种资源,因此给民营企业环保项目审批带来一些障碍。二是融资难。我省民营环保企业融资途径仍以信贷为主,加之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创新不足,专门针对环保产业企业的专业信贷种类不丰富。同时,大部分民营环保企业的资产形态多表现为划拨土地、无房产证的泵房、设备资产、管网资产等,难以达到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抵押条件。三是执法难。随着国家对环保督察力度提升、环境执法加严,以及各项政策标准的密集出台,环保督查要求高、压力也剧增。加之当前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不懂业务、不熟练执法人员在执法队伍中,以情代法、以权代法、“一刀切”式行政处罚、停产等情况时有发生,影响民营企业从事环保发展信心和决心。

积极引导参与全省湿地治理,破解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难题 ,关键是要解决好当前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面临着矛盾与困境。为此建议: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好“不见面审批”要求,优化湿地保护治理建设项目环评流程和手续,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压减环保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推进“湿地治理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如对位于规划环评通过审查的试点湿地保护治理建设项目,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化为报告表。为符合条件的重大湿地治理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实施“点对点”服务,为民企参与环保项目落地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环保融资难题。建议省金融监管、财政等部门研究出台深入推进我省绿色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解决金融最后一公里。比如,建立“环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未来收益权资产证券化。将有稳定收益的生态环保项目“打捆”,优先作为省级PPP试点项目,尽力提高奖补标准。支持发行绿色债券,提高贴息额度。鼓励民营环保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等。

三、提高环境执法精准度,加强对守法民营企业的正向激励。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特别是规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科学制定环境污染应急管控停限产措施,保障已实现绿色发展的民营企业正常生产。依法做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后企业复产工作,依法依规支持整治进展快、达标效果好的民营企业率先复产。加强企业信任保护,促进企业环保自律,对符合标准、纳入环保信任保护的企业,实施正向激励政策。

四、主动了解企民营业需求,真诚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环保难题。设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定期面对面为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答疑解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设企业环保治理需求发布平台,免费发布环保治理需求、推介生态环境治理服务专家,为企业治污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开展“环保干部与企业结对帮扶”活动,帮助民营企业更全面地了解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更便捷地获取环保技术、管理、设备和信息服务,为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轻装上阵创造条件。